我省首部电力领域综合性地方法规在朝阳实施
本报讯 记者崔毅报道 日前,《朝阳市电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首部电力领域综合性地方法规。
朝阳市结合地区实际,科学设置电力规划与建设、电力生产与运行、电力供应与使用、电力设施保护等针对性制度条款,破解电力发展短板,健全全链条安全治理机制。
《条例》规定,加强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以工信部门为主导的电力执法联动机制;电力企业可受行政执法部门邀请,开展技术辅助工作。同时,由发改部门牵头组织供电企业编制国土空间电网专项规划,将相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与各类专项规划有效衔接。
专门设置电算协同条款,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适应算力发展形势需求,推动电力与算力协同绿色安全发展;供电企业应当参与供配电设施建设设计审核、中间检查、竣工检验,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新建居住区应当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老旧小区逐步改造加装;鼓励推广居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运营模式;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运营企业必须价费分离、明码标价;鼓励物业、业委会降低场地租金和分成,推动充电服务费合理下调。
禁止擅自在发电厂、变电站、架空线路保护区上空放飞无人机;确因农业、测绘、水利等作业需要开展飞行,除履行国家规定飞行审批外,还应提前告知电力设施所有权人、管理人,由其提供安全技术指导。
责编:杨金凤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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