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5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批 明确空间功能定位,围绕7个方面提出具体指标和管控要求
本报讯 记者刘璐报道 7月8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省政府日前正式批复海城市等35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沈阳市、大连市所辖6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也已同步通过审查,待国务院批准沈阳市、大连市规划后按程序实施批复。这是继今年省级国土空间规划、12个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批后的又一标志性成果。
作为首部“多规合一”的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35个县(市)规划全面细化落实国家、省、市级规划,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为辽宁“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新时代“六地”建设、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提供空间保障。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了35个县(市)的空间功能定位,在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等7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指标和管控要求,切实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各类开发建设提供精准高效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严把时间和质量“双控双优”标准,加快推进规划审批进度,提高规划成果质量,规划审批效率和质量均走在全国前列。下一步,省、市将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审批,进一步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和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责编:曹思洋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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