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省签署民族工作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本报讯 近日,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民族工作部门共同签署了《东北三省民族工作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探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新模式,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省民族工作部门立足工作实际,本着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协同发展、联合处置的原则,结合工作特点和需要,多次协商,确定发挥三方资源优势,共同建立长期、全面、深度合作关系,实现全方位、深层次、实质性合作共赢,三方轮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究落实合作重大事项。
协议提出,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发展边境贸易、边境旅游和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探索实施“云上民族村寨”工程,实现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深入开展“民营企业进边疆”行动,举办台商边疆行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认真落实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联合开展夏令营、冬令营等区域性互动交流活动。加强民族文化、体育交流合作,联合开展相关体育赛事、文化展演等活动。加强《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辽宁卷、吉林卷、黑龙江卷编纂工作研讨交流,提升编纂工作水平,共同做好编纂成果转化运用。组织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交流互学活动,加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互嵌式社区建设。
刘晓东 本报记者 徐铁英
责编:闫尚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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