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中展现财政更大担当作为 ——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姜小林
本报记者 唐佳丽
“当前,全省财政系统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两个牢牢把握’‘三个相结合’要求,对照‘五项重要任务’,决战四季度、决胜首战年,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及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地见效。”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姜小林表示,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明确了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的历史方位和使命任务,为我们做好新时代财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姜小林表示,我省财政系统将优化财政政策,为辽宁振兴发展注入财政动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精准滴灌”、定向调节的作用。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支持全省经济稳增长和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落实支持“三农”工作和农村强基建设财政政策,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支持畜牧业和渔业发展,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提供财政支撑。同时,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升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优化政府采购政策、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等方面,做好政策制定和优化。
姜小林表示,我省财政系统将强化资金保障,确保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实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统筹用好“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等专项资金,发挥好产业投资基金作用,支持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支持三年行动确定的50项重点任务,加快发展22个重点产业集群,全力打造三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保障原创性、引领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资金需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支持国资国企改革和央地合作。统筹农业、水利等专项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落实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政策,保障救灾减灾资金需求,为粮食连续稳产增产提供支撑。合理安排专项债券,保障交通、能源等重大项目建设,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在提升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率方面,我省财政系统将强化监督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等风险。”姜小林说,省财政厅将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健全转移支付体系,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此外,财政部门还将坚持党建引领,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保持财政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等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为三年行动首战告捷贡献力量。
责编:杨金凤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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