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为“新型职业农民”评职称
本报讯 记者陶阳报道 记者9月11日获悉,沈阳市近日重新组建农业系列(新型职业农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将“新型职业农民”纳入职称评审范围,评定等级分为农业技术员、农业技师、高级农业技师,此举将惠及约1.5万人。
给农民评职称,就得因地制宜,有特色和针对性。“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立足农学、植保、蔬菜、园艺、花卉、果树、食用菌、蚕学、种子繁育、饲料生产、中药材、草业、蜜蜂饲养、林业、水利、农机、水产养殖、畜牧、兽医(药)、经纪人等专业。凡在农业和农村生产一线相关领域工作,能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并得到群众认可的“新型职业农民”均可报名参加评定。
评定工作不唯学历,以工作实绩、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实践经验为依据,更看重“种了多少田”“技术硬不硬”“带动多少人增收”等情况。如评定农业技术员须“基本了解本专业基础知识,在科技人员的指导下,带头试验或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能够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评定或晋升农业技师的条件之一为“全乡(镇)公认的种植、养殖、加工、经营等行业的示范大户,能带动20户以上农户共同发展,已产生一定规模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据悉,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可享受优先参加技术培训、讲座、交流、进修,优先进入农村人才市场进行人才引进、交流、劳务输出,优先参与农业开发项目和获得贷款等。目前,《沈阳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定指南》已经发布,大家可以浏览沈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查看。相关事宜大家也可以拨打沈阳市职称评审各部门、地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沈阳市还通过开展“舒心就业”进村屯、“莘莘学子 逐梦沈阳”专项行动等,着力打造一支沉得下、留得住、能管用的乡村人才队伍,并充分发挥乡村人才区域优势、专业优势和带动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加快农业强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责编:姚晟琦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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