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庄河核电一期工程获核准
本报讯 记者于雅坤报道 7月3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核准辽宁庄河核电一期工程项目。
辽宁庄河核电项目位于大连庄河市栗子房镇,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华龙一号”三代压水堆核电机组,是东北地区首个采用我国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的核电项目。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分三期建设,本次核准的一期工程,新建2台核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50万千瓦。
项目于2006年10月启动谋划,建成投产后,综合效益突出、带动作用强劲。在清洁能源保供方面,每年可稳定提供170亿千瓦时清洁电能,大幅提升东北地区清洁电力供给能力,优化区域电源结构。在绿色低碳方面,每年可减少燃烧标准煤60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785万吨,将为大连市乃至辽宁省如期实现“双碳”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在经济拉动方面,项目建设运营将有力牵引全省高端装备制造、特种材料等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加速辽宁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地区产业振兴注入硬核动力。
此次庄河核电一期工程成功获批,是国家优化东北能源布局、支持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大战略落地,更是庄河市多年以来攻坚克难、蓄力发展的标志性重大成果。庄河市将紧抓重大历史机遇,全力以赴服务保障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落地,高标准推进项目全过程管理,全力将项目打造成为东北清洁能源标杆工程,持续赋能辽宁绿色低碳转型,助力东北全面振兴。
责编:周艺凝
审核:叶 健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