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以旧换新”
房屋“以旧换新”是沈阳市推出的一项针对出售旧房并购置新建商品住房情况给予的购房补贴。
即日起至6月30日,在沈阳市范围内,卖旧住房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由财政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00元/平方米补贴,金额共500万元,先到先得,卖旧房买新房时间不分先后。“以旧换新”购房补贴排名以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其中,卖旧住房时间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卖旧住房的卖房人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购房人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领购房补贴。同时,政策明确卖旧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均不含公寓。
需要注意的是,自今年3月13日起至6月30日止,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撤销此前网签备案,再次备案给家庭其他成员(含本人)的,不予发放购房补贴。
本报记者 刘桐
责编:栾溪
审核: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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