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出台地方法规解决养老“三化”问题
本报讯 记者佟利德报道 近日,《营口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重点解决养老服务体系系统化,养老服务精准化,人才支撑、产业发展可持续化三大焦点问题,成为营口首部养老服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截至2024年年底,营口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71.59万人,占总人口的32.07%,高出全国10个百分点,高出全省0.9个百分点。“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呈现多样化、个性化特点。”营口市民政局养老促进监管科负责人吴长山说。
《条例》共11章76条,涵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九方面内容。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残疾、失能、留守等老年人,建立“优先纳入服务体系+差异化补贴+专人探访”的精准保障机制。《条例》提出,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房屋资源发展特色养老服务,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设施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缩小城乡养老差距,避免资源分配失衡。
《条例》规定,设立“营口市养老护理员日”,通过专属节日提升职业认同感。明确“入职补助、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形成“精神激励+物质保障”的人才吸引机制,破解养老护理员“招不到、留不住”等难题。明确养老机构医护人员与医疗机构人员在注册管理、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享受同等政策待遇,打通职业发展通道,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责编:齐志扬
审核:张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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