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出台奖补政策扶持“减船转产”“木改钢”
本报讯 记者王姝佩报道 近日,营口市印发《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及“木改钢”奖补工作实施意见》,围绕渔民“减船转产”和渔船“木改钢”两大方向,推出一系列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与就业扶持政策,助力渔业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在“减船转产”方面,营口市实施多重奖补引导:一是功率补贴,在册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在国家7000元/千瓦补贴的基础上,再获3000元/千瓦的功率补贴。二是船龄补贴,今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减船转产”手续的,可按船龄享受补贴,以木质渔船船龄16年为例,船龄补贴可享2040元/千瓦,2026年1月起每月递减10%。三是转产奖励,今年年底前完成转产的奖励5万元,2026年1月起每月递减5000元。四是就业奖励,参加“减船转产”的,每船还可获得5万元就业扶持奖励,帮助渔民转岗就业。
同时,为妥善安置转产渔民,营口市提供不同渠道的就业途径,包括农、工、商、渔、旅等行业领域;渔民也可租赁国有运营公司提供的渔船,继续从事渔业生产,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标准的,将提供公益性岗位予以兜底安置。
在“木改钢”方面,在原有国家造船补助的基础上,增加两项补贴政策:一是双控补贴,鼓励渔民对自有渔船进行“木改钢”,同时鼓励渔民采取合作方式,合并建造钢质渔船,对合并渔船中功率较小的渔船均给予1万元/千瓦的双控补贴,补贴上限为50万元,补贴对象为新建钢质渔船的船主。二是贷款贴息,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木改钢”手续的,还可享受每年2.5%的贷款贴息,贴息为5年,2026年6月以后贴息率逐步降低。
据悉,在政府贴息2.5%的政策支持下,结合当前2.8%的银行利率,渔民若贷款100万元,1年只需承担约3000元利息,切实减轻了融资负担。
责编:齐志扬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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