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职工医疗互助新政明年实施
扩大病种类别 提高补助标准
大连职工医疗互助新政明年实施
本报讯 记者智曼卿报道 记者12月4日从大连市总工会获悉,自2026年1月1日起,大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将扩大病种类别、提高补助标准,让职工能够享受更多实惠。
大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一项由市总工会倡导组织,职工自愿参加、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保障的非营利性互助活动。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9元(全年108元),由单位统一缴费。
此次调整将原报销比例为60%、65%的补助标准,统一提升至70%。即凡职工在互助期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及医保范围内的门诊慢特病,包括医院门诊发生的规定病种相关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相应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后,职工个人负担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按70%补助。
此次调整将门诊慢特病的治疗补助范围从3种扩大到了8类13种,与医保报销范围实现全面对接,即在恶性肿瘤(放化疗)、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3种慢特病基础上,增加耐药性结核病、恶性肿瘤(内分泌和镇痛治疗)、轻中重度血友病、基因和非基因1b型丙型肝炎、艾滋病、严重精神障碍等10个病种。
大连市总工会联合市医保局、市卫健委等相关单位,多次对职工医疗活动进行优化升级,创新打造线上结算平台,实现职工医疗互助“一站式”结算。自这项活动2015年底启动以来,大连共1.49万家次单位参与,266.41万人次职工加入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共有34.69万人次职工获得互助补助金共计2.4亿元,切实减轻了职工的就医负担。
责编:杨金凤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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