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首批减船转产补助资金完成拨付
本报讯 记者于雅坤 胡海林报道 11月25日,记者从大连市海洋发展局获悉,大连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工作近日迎来关键节点,第一批专项奖励补助资金1799万元已完成市财政统筹拨付,目前已分拨至各区(市)县。经公示无异议后,资金将直接发放至符合条件的渔民手中,为渔业转型升级和渔民转产增收注入政策暖流。
为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公开、公平、公正,大连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制定《大连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及“木改钢”补助政策实施细则》,明确资金申报、审核、公示、拨付全流程规范,构建起“一船一档、层层把关、全程可溯”的管理机制。该细则紧扣大连渔业“老旧小木渔船多、安全效能低”的实际,既衔接国家渔业发展补助政策要求,又贴合本地渔民生产转型需求,为政策落地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作为推动渔业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此次减船转产补助与“木改钢”政策形成联动“组合拳”。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老旧木质捕捞渔船有序退出,同时鼓励渔民更新改造为安全、节能、环保的钢质及新材料渔船,或转产投身其他产业。目前,大连各区(市)县正加快推进补助对象信息核对与公示筹备工作,确保资金精准直达受益群体。
首批资金的发放,将有效缓解渔民更新改造的资金压力,进一步激发渔民参与渔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为大连实现“海洋生态保护、渔业产业升级、渔民稳定增收”的多赢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大连市将持续优化补助政策实施流程,强化资金监管,推动减船转产与“木改钢”工作常态化开展,助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
责编:李莹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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