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可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本报讯 记者姜雪报道 8月16日,沈阳市以“惠老助老、品质生活”为主题,正式启动“养老服务消费季”活动。启动仪式上,沈阳市民政局发布了一系列惠老政策,其中明确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可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今年7月,沈阳市作为全国7个试点地区之一,率先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补贴对象为居住在沈阳市,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补贴涵盖居家、社区及机构养老服务,包括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急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和机构长期或短期照护服务。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民政通”小程序或APP发放,按自然月领取,当月有效。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抵扣比例为消费金额的40%,其中长期服务、短期服务、日间托养服务每人每月最高补贴800元,居家上门服务每人每月最高补贴500元。老年人最终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全额抵扣,最高不超过100元。
申请流程包括线上提交申请、能力评估、领取及使用消费券。以居家上门服务为例,老年人可在“民政通”小程序上选取符合自己需求的服务机构,并预约相关服务项目,等待服务机构上门,消费时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沈阳市民政局强调,服务机构须见到老年人本人方可提供服务,确保政策精准落实。
责编:张晓楠
审核:刘立纲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