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
清明节前夕,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会同省民政厅联合发出《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全文如下。
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
全省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文明新风、推进移风易俗,积极营造安全、文明、绿色、节俭的祭祀氛围,清明节期间,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1.倡树文明祭祀新风。优化祭祀流程,推广以植树绿化、踏青遥祭、清扫墓碑、诵读家书、家庭追思会、撰写追忆文章等方式文明祭祀,让祭祀回归缅怀本质。
2.倡导绿色低碳祭扫。减少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传统祭祀方式,避免污染空气、引发火灾。提倡鲜花换纸钱、网络寄哀思等环保祭扫方式,用绿色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3.传承弘扬孝老文化。弘扬“尊老敬老、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心、多予关怀,让老人安享晚年;离世后节俭治丧,以精神传承代替铺张浪费。
4.培育践行优良家风。将祭祀活动与弘扬优良家风家教家训相结合,通过讲述先辈故事、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引导青少年感悟家国情怀,赓续精神血脉。
5.强化祭祀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法规,不在山林、草地、路口等区域焚烧祭品,合理安排祭祀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时段,遵守祭扫场所秩序,避免拥堵踩踏,确保人身安全。
6.发挥党员干部示范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主动宣传文明祭祀理念,持续推动移风易俗,模范带头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传播者、实践者,用实际行动引领身边群众参与文明祭祀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殡葬改革良好局面,共建和谐文明新家园。
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辽宁省民政厅
2025年3月18日
责编:刘 新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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