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首单陆路启运港退税在沈完成
本报讯 记者刘大毅报道 1月9日,一辆满载照明设备的海铁联运班列从沈阳东站启运,准备经大连大窑湾港出境。启运同时,这批货物的出口退税业务就已完成,涉及金额20余万元,这是东北地区首单陆路启运港退税业务。
启运港退税是我国出口退税管理模式的创新。据沈阳海关介绍,按国家规定,自2024年12月开始,从沈阳蒲河站和沈阳东站两货运站启运,由大连大窑湾口岸离境的货物,可享受启运港退税政策优惠。在该政策模式下,货物在陆港启运放行后,出口企业即可申报退税,节省了货物从启运港至离境港的途中运输时间和在离境港靠站等待、办理离境手续、换装国际货轮或班列等时间。退税准备时间可压缩5天以上,有效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了出口企业经济效益。
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落地,实现了出口企业和我省内陆陆港的“双赢”。沈阳海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将积极助力口岸加大宣传力度招揽货源,在启运港退税政策加持下,不断提高出口货源集结能力,进一步增强中心站的辐射带动效应,坚定稳存量、持续拓增量,为全省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流引擎。
责编:周艺凝
审核:徐晓敬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