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达40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本报讯 记者唐佳丽报道 省财政厅会同省应急厅等有关部门紧盯灾情险情,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近日,快速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000万元,支持全省各地开展搜救转移群众、排查次生灾害隐患、调配救援物资装备和抢险备料、保障现场交通通信、监测统计灾情数据等抢险救援工作。
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入汛以来,我省已累计拨付应急抢险、灾害救助、水利等方面救灾专项资金7200万元。同时,省财政厅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做好救灾资金监管工作,启动全省救灾投入以及财政救灾资金下达使用情况日调度制度,做好救灾资金动态监控,确保救灾资金使用安全、监管到位,全力保障防汛救灾工作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编:王永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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