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控辍保学”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我省深化检察机关与教育行政部门协作配合机制
加强“控辍保学”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本报讯 记者刘乐报道 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日前,我省召开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联席会议,合力加强我省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工作,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质效。
据悉,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部署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明确检察机关与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互通信息、联动帮扶等方式,强化协作配合,促进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和教育权利保障落实。省检察院和省教育厅表示,将扎实开展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让失学辍学未成年人有学上、有人管。对于不适宜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涉罪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将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将其送往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矫治,加强管束,避免失管失控、再次犯罪。
为进一步深化检教合作,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涉案失学辍学未成年人督促入学工作,依法监督义务教育制度落实。联合妇联、关工委持续推动在涉案未成年人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监护人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普法宣传。对放任或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涉案未成年人失学辍学的监护人,检察机关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加强调查评估、跟踪落实,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做好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工作,能够有效保障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同时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检察机关将通过高质效能动履职,不断深化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力量,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实效。
责编:盛 楠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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