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纪委监委整治酒驾醉驾问题追责37人
本报讯 记者王坤报道 日前,营口市西市区纪委监委运用大数据手段,将酒驾醉驾人员信息与辖区内“党员、公职人员基础信息库”比对后,对身为公职人员的李某酒驾问题进行追责,给予其警告处分。
营口市纪委监委联动公安机关开展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开发酒驾醉驾数据分析模型,将公安机关查获的酒驾醉驾人员信息纳入平台,精准筛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名单,发现并锁定问题线索。截至目前,营口市纪委监委对去年以来梳理发现的130件问题线索逐一查实情况,追责处分37人。
“现在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酒驾醉驾问题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违法,也存在部分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营口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营口市纪委监委在对党员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严肃追责的同时,实行“一案双查”,重点核查案件背后是否存在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
营口市纪委监委将作风建设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相结合,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他们通过剖析本地区酒驾醉驾等不正之风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推动完善公务差旅、财务内控等制度规定70余项。同时,设置“四风”观测点60个,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
责编:杨金凤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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