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先进集体称号
本报讯 记者刘立杉报道 2月27日记者获悉,在司法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公示公告》中,盘锦市法律援助中心榜上有名,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盘锦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坚持以服务民生为己任,不断完善、改进、创新工作理念和服务方式,以应援尽援为目标,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百姓和顺、城乡和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受援群众的肯定与赞誉。
实际工作中,援助中心积极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并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创新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设立矛盾纠纷受理窗口,以来访群众诉求为着眼点,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化解纠纷;关注特殊群体法律需求,健全绿色通道服务机制,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和先行法律援助服务,持续推进法律援助网上预申请和全市网上通办。
据介绍,法律援助中心最近5年来累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56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265件,为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及各种赔偿金277.35万元,接待法律咨询5.7万人次。
责编:栾溪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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