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告诫书 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
本报讯 记者赵铭报道 春节即将到来,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月7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2024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相关经营者及单位,要严守法律法规规章,守法诚信经营,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手段,不得实施价格欺诈行为。同时,禁止虚假宣传,不得对自身资质、所获荣誉、商品性能、功效以及商品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对于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景区景点、出租车、停车场、道路收费站等经营者,省市场监管局提醒,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不得强制捆绑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计价频次或方式收费以及不落实“绿色通道”和免收通行费等优惠政策。节日期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并持续加强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责编:杨金凤
审核:刘新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