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在全省率先发布水文化遗产标准
本报讯 记者吕丽报道 记者9月21日获悉,大连市地方标准《水文化遗产评价及认定规范》近日发布,这是全省首次发布水文化类评价认定规范,开创了我省水文化遗产标准化管理的先河。
该标准规定了规范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以及水文化遗产认定及评价三方面内容,分别从历史价值评价、科学与技术价值评价、社会价值评价、艺术价值评价四部分提出了相应的指标体系,规定了价值评价表。标准将水文化遗产分为三级,最早源自唐朝的众多水文化遗产将得到标准认定。
据介绍,大连市水事活动历史悠久,水文化遗产星罗棋布,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水利工程、文化建筑、史料留存,类型多样,内涵丰富,部分仍在继续发挥作用。唐朝的鸿胪井碑,是1300年前留下的中国东北领土主权的石刻凭证,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维护中国主权的权威作用;1879年建成的龙引泉,是我国最早的城市供水工程,入选“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第二批)”;1898年建成的旅顺净水厂,与龙引泉、寺沟塘坝组成当时的城市供水系统;1910年建成的沙河口净水厂,是大连市内最早的净水厂,沿用至今;还有拥有五种坝型的碧流河水库及龙王塘水库,已成为著名的水利风景区。
标准发布后,大连市据此对全市水文化遗产进行认定,对完善大连市水利等工业遗产具有重要意义。可使水文化遗产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和活化利用,包括建水文化公园、博物馆、展览馆等。
校对:杨 旭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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