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高频问题 沈阳人社局权威解答
离职一个月后入职新单位 中间空当没交养老保险怎么办……
十大高频问题 沈阳人社局权威解答
从单位离职,一个月后入职新单位参保。中间空出没交养老保险的一个月怎么办?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卡丢失后补办新卡,新卡号是否需要告知社保大厅?
沈阳市人社局在“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沈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市长信箱”三个平台筛选出最具代表性、咨询频率较高及群众满意度高的10个人社问题进行了回答。
1.从单位离职,一个月后入职新单位参保。请问中间空出没交养老保险的一个月怎么办,可以补缴吗?
答:可以。欠缴当年的养老保险,可以根据本人意愿按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2.2020年在吉林市和沈阳市有重复缴费5个月的养老保险,请问重复缴纳部分怎么办?
答:重复缴费部分在办理转移合并账户时予以退费处理。
3.原沈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参保,现在北京工作,单位要缴纳社保,需要把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办理停保吗?还是直接不缴费就可以?
答:需要办理停保,可以注册登录沈阳政务服务APP,在首页“一件事”专栏中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一件事”中申请。
4.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卡丢失后补办新卡,请问新卡号是否需要告知社保大厅?
答:需要。可以持身份证和新卡到所属社保中心拨付窗口变更卡号;或者注册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在首页“热门服务”中点击“社保网上服务”,即可修改退休银行账号。
5.本人缴纳养老保险费24年,听说退休金按每交满5年一个档次计算,现单位要给停保了,自己有必要再交一年吗?
答:没有5年一个档次规定。未就业期间可以自愿选择是否继续缴纳。
6.退休职工如何查询个人退休金?
答:注册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在首页“热门服务”中点击“社保网上服务”选项,即可查询养老金进账和调资明细。
7.本人2022年考取了多个证书,怎样查询有哪些证书可以申领技能补贴?
答: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进行查询,如果可以查到证书信息,就说明在领取补贴范围内,需要在证书下达一年以内到参保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进行办理。
8.本人档案现在市执法中心保管,离职时企业直接将应放在档案中的劳动合同和录用职工登记表交给本人,请问如何处理?
答:本人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录用职工登记表至执法中心前台办理即可。中心名头为: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地址为: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电话为024-31401220。
9.本人的毕业生生活补贴10月份已申请通过,请问补贴什么时间能发放到位?
答: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人才驿站实施办法〉等7项人才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34号)文件规定,按照其中的《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第八条有关要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从申请当月起计算,次月发放,首次(第二个月)一次性发放前三个月生活补贴,第四个月生活补贴由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申请人第三个月实际缴纳养老保险情况核对信息,据实发放(未缴纳不予补发),以此类推。
核对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生活补贴暂停发放:
(一)申请人养老保险比对月份未缴费;
(二)申请人创业实体注销或法人变更;
(三)申请人户籍迁出沈阳;
(四)其他应停止发放的情况。
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况,生活补贴终止发放:
(一)申请人提出终止发放;
(二)申请人死亡;
(三)超过首次申请日期36个月;
(四)其他应终止发放的情况。
2022年9月已经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可以到区、县(市)政府网站查询公示,等待补贴发放。
10.本人手臂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未设立单独部门负责申报,自己怎样去申报工伤?
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和材料清单;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资料查询卡片》);
(四)劳动合同,或者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六)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七)证人证言等。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
责编:李莹
审核:徐晓敬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