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发布沐浴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进店人数不超过更衣箱数量50%
5月27日,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沈阳市沐浴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要求沐浴行业员工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全程佩戴口罩;鼓励客人自带沐浴用品,严控入店人数,不超过更衣箱数量的50%;出现疫情立刻暂停营业、封闭管理。
员工全程佩戴口罩 顾客人数不超过更衣箱数量50%
问:随着洗浴、足疗、水疗等行业有序开放,对该行业从业人员有哪些要求?
答:员工要及时全程接种疫苗,加强防护,做到“应接尽接”,须提供全程接种疫苗证明和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返岗,返岗后每48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要加强集体宿舍管理,做好防护和清洁消毒。员工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要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出勤人员姓名、身体状况、居住地址等信息。
问:对消费者有哪些要求?
答: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要按属地防控要求,在进入门店时积极配合沐浴服务单位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等疫情防控“四件套”措施。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营业期间严控入店人数,不超过更衣箱数量的50%,避免人群聚集。后续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
出现疫情立刻暂停营业、封闭管理
问: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如何处置?
答:当沐浴服务单位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在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沐浴服务单位员工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应立即执行报告制度并妥善安排就医。如员工发现共同居住人或密切接触人员出现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要及时上报单位并做好个人防护和隔离,必要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 鼓励客人自带沐浴用品
问:沐浴服务单位有哪些要求?
答:《指南》明确沐浴服务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洗手液等适量防疫物资储备。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要及时向员工传达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所有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严格落实各地区属地责任,加强对沐浴服务行业恢复经营后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管理。沐浴服务单位内部的餐饮、住宿服务,严格按全市对餐饮、住宿行业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问:在环境卫生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应加大新风量,定期清洗、消毒空气处理机组、送风口和冷凝水盘等部位,必要时更换关键部件。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并做好消毒记录。沐浴用品包括客用浴服、毛巾、洗浴按摩用具等应“一客一消毒”,可使用一次性消耗品,鼓励客人自带沐浴用品。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辽沈晚报记者 王琳
校对:盛楠
责编:李莹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