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构建“2+3+N”体系力促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沈阳市将新增本地投资机构超过100家,投资基金业总规模将超千亿元,拉动投资额度力争达到万亿元。
5月11日,沈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于促进沈阳市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沈阳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并于当日举办基金项目签约仪式。
《实施意见》明确以支撑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为导向,发挥市投资基金引领示范作用,构建运作规范、功能完善、效果显著的投资基金集群。以投资基金业为抓手,深化产融结合模式创新,构建“产业布局+政策引导+头部企业+园区配套+投资跟进+精准服务”的产业资本全方位支持体系。其总体目标是,构建“2+3+N”多层次投资基金体系。即构建和完善沈阳市政府直接出资设立的市投资基金和市城市更新基金等2支基金,构建“早期、重大、专项”3类功能基金,构建围绕全市主导产业设立N个产业链基金群。
预计到2025年,沈阳市新增本地投资机构将超过100家,投资基金业总规模将超千亿元,拉动投资力争达到万亿元。
《实施意见》共提出五方面28条工作措施。
第一项内容为构建“2+3+N”多层次投资基金体系,即设立2支政府出资基金——沈阳市投资基金和城市更新改造基金,基金规模都是100亿元。用于投资重大项目、城市更新改造和产业园区建设等。与此同时,设立3类功能基金。有首期规模20亿元的天使基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重大项目基金,用于支持重大项目和产业龙头落地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支持产业转移、人才招引、产业并购、乡村振兴等发展。
此外,沈阳市还将构建N个子基金集群。形成覆盖全产业链、企业全生命周期、全种类基金的产业链基金群。
第二项内容为推动和支持各类主体设立投资基金,即推动和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区县政府、国有企业、产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民营企业、科研院所设立投资基金。
第三项内容为加强基金招商,即加大对各类投资机构的招引力度、鼓励开展资本招商、加强基金聚集区建设、鼓励引进保险资金、社保资金等长期资金。
第四项内容为建立健全支持各类投资基金发展的良性机制,即建立常态化项目对接机制、联投机制、投贷联动机制,支持本地投资机构、国有企业、行业协会加大对外交流,建立市投资基金差异化考核体系,建立投资机构和投资基金工商注册和变更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我市基金业配套服务。
第五项内容为营造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即对新设股权投资基金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对新注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办公用房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对市投资基金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企业项目给予奖励,最高2000万元;对市投资基金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早期企业给予奖励,最高1000万元;对市投资基金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实施风险补偿机制;对市投资基金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返投比例进行弹性规定;向市投资基金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让渡收益;对股权投资基金人才给予政策支持以及对市投资基金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企业给予支持。
另据统计,2020年沈阳市R&D经费(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192.9亿元,同比增长13%;R&D投入强度达到2.94%,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截至2021年底,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数量达到6567家,新增2008家,同比增长44.04%,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341家,新增731家,同比增长32.89;各级新型研发机构52家,新增20家,同比增长62.5%,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340亿元,同比增长11.88%。
按照《实施意见》,在沈阳市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及天使投资机构将可享受各项扶持政策。
一是对新设天使投资基金给予补助。以公司制、合伙制形式在沈新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按实缴或募集资本0.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
二是对在沈新注册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办公用房给予补助。自购办公用房的,可按 1000元/㎡、总额最高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租赁用房的,按照实际租赁价格的50%给予补助,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补偿期不超过3年。
三是对市天使基金参与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投资早期企业给予奖励。投资于沈阳市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实际投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社会资本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奖励,奖励最高1000万元。
四是对市天使基金参与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实施风险补偿,投资于沈阳市种子期、初创期企业,项目退出时产生损失的,按实际损失给予20%风险补偿,单一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天使投资基金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是向市天使基金参与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等让渡收益。可向管理机构和社会资本方(或科研院所和科技成果持有人)让渡最高80%的收益。
六是对天使投资基金人才给予政策支持。将天使投资基金人才纳入人才认定范围,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行业人才享受我市相关人才政策。
七是对天使投资基金投资企业给予支持。将市天使基金参与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投资企业优先纳入“雏鹰”“瞪羚”“独角兽”等专项支持名录。
北国网记者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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