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再推15条新措施力促全市经济回升向好
5月5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十二场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疫情防控总体情况,并介绍“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开展情况,解读最新的政策措施。
据了解,2022年5月4日0至24时,沈阳市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4月15日以来,沈阳市集中开展了“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重点推动辽宁省“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减轻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和沈阳市“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等已出台的政策落实落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据统计,沈阳市惠企政策累计兑现政策资金超过7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超过20万户。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税费减免和缓缴医保及中小企业税费超过66.5亿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38亿元,发放出租汽车补贴1.3亿元,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降低公积金缴存、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支付中小企业拖欠账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1.42亿元。
为进一步支持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减轻经营负担,继12条之后,5月4日沈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15条政策措施,涉及减轻企业用能负担、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促进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实施社会保险综合帮扶,加快兑现产业扶持资金等方面,共释放政策资金7.64亿元。
此次《政策措施》共包括15条,主要内容有:
第1条,降低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成本。在前期12条对国有产权房租减免的基础上,此次将非国有物业纳入支持范围。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按照省政策,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非服务业情况,比照服务业的免税标准,财政资金以补贴形式给予支持。
第2条,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能负担。对因疫情原因停工停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月份产生的水电气费用给予10%的补贴,5、6月份可申请费用缓缴。
第3、4、5条,加大企业融资力度。设立盛京征信中小企业纾困专项基金5000万元,对成长性好、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给予阶段性股权投资支持;盛京金控小微企业应急转贷业务,在5天期限内免收资金占用费;对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按规定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贷款余额季度环比增量的1%提供资金激励。
第6、7条,加大制造业扶持力度。对产值达到1亿元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标准予以奖励。对上半年入统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新建项目,按投资的5%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技改项目,按投资的10%给予补助。
第8、9条,促进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今年上半年,相关部门将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新兴产业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数字经济企业,经综合评价后,每户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经绩效评价后,按上半年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补助。
第10、11条,加大文化旅游行业扶持。2022年,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比例由80%提高到100%。向沈阳市居民发放1000万元文化和旅游消费券。
第12条,实施社会保险综合帮扶。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3个月,缓缴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1年。继续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中小微企业按照90%的比例返还,大型企业按30%比例返还。
第13、14条,加大稳岗扩岗力度。对于2022年上半年聘用人员增加的企业,按每人500元标准实施一次性扩岗奖励。各类用人单位新招用毕业年度或毕业五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限按月予以补贴。
第15条,加快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加快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涉企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对2022年度各项惠企政策,上半年资金下达进度达到70%以上。
北国网记者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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