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发布多条购房新政 这些人群受益
日前,继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后,沈阳又陆续发布多条购房新政,外地人、多孩家庭、有老年人家庭等群体将从中受益。
问:多孩家庭能享受哪些购房优惠政策?
答:生育二孩、三孩未满18周岁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可在沈阳市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生育二孩、三孩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问:目前公积金贷款最高能贷多少钱?
答:目前个人贷款额度上限为4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额度上限为60万元。也就是说,生育二孩、三孩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后,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可达52万,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可达78万。
问:老年人家庭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为促进养老事业发展,保障老年人权益,推进房屋适老化改造,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可在沈阳市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问:非沈阳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购房能在沈阳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吗?
答: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加快沈阳都市圈建设,方便外地人来沈工作生活,解决住房问题,经研究,非沈阳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市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沈阳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不再提供自购房申请之日起2年内在沈阳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地职工家庭在沈阳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按规定在沈阳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问:已拥有2套住房的,在旧房出让过程中,能再购买新房吗?
答:为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提升居住品质,方便群众购房,经研究,对于通过“卖旧买新”购房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在旧房出让过程中,可在沈阳市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辽沈晚报记者 张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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