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今年拟建2.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沈今年拟建2.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主要提供给新市民、青年人、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
今年,沈阳拟筹建2.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提供给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为主,租金最高不超过同地点、同类型、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按照规划,沈阳的保障性住房将主要安排在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
主要解决三种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日前,沈阳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重点解决沈阳市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在昨日举行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房产局副局长范民介绍,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是在沈阳市就业、创业、生活的无房常住人口(主要是新市民、引进人才、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同时,未享受沈阳市其他保障性住房及相应补贴,不设收入门槛。
租金实惠、交通方便
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为主,且比例不低于70%。已列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计划项目以及满足高层次人才租用的人才公寓项目的户型比例可适度放宽。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按照可负担、可持续的原则,不高于同地段、同类型、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企事业单位为满足本单位职工平衡建设筹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其租金标准可自行确定。
保障性租赁住房将主要安排在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
市区联动 分类实施
按照“市区联动、分类实施”原则,今年筹建的2.5万套保障性住房,由市本级统筹5000套(间),带项目下达10000套(间),各区县(市)政府组织筹集10000套(间)的比例进行落实和分解。
其中,浑南、沈北、铁西三区因为产业园区比较集中、高校科研机构较多,结合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因素,分别筹集3700套(间)、1540套(间)、2700套(间)。此外,沈河区筹集数量最多,达到4700套(间)。
辽沈晚报记者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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