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60条优惠政策 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
沈阳出台60条优惠政策 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
“带土移植”科创企业来沈最高奖励1000万元
对以“带土移植”方式引进“项目+团队”在沈创办创新型企业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启动资金。沈阳户籍在沈就业的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分别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博士)、1.44万元(硕士)、0.72万元(本科)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2月10日,在今年首批重点项目集中签约暨开工活动的现场,沈阳市对外发布了60条支持科技型企业、中小企业、配套企业加快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在鼓励科技型企业方面,沈阳出台了《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重点在四个方面予以15条政策支持,内容包括:对首次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的省级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后补助。对以“带土移植”方式引进“项目+团队”在沈创办创新型企业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启动资金。对大学科技园、产业园区内建设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
对新批建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创新平台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协同创新,给予最高2500万元支持。
围绕企业“卡脖子”产品和断点堵点技术,建立“企业出榜、任务定榜、揭榜挂帅”项目攻关机制,揭榜项目最高给予300万元前资助。
投入20亿元,支持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组建投资基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项目市场化运营。设立50亿元沈阳浑南科技城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和120亿元沈阳高新区发展基金。
支持企业开展新基建、场景应用、智能制造等领域产业技术创新,给予最高300万元的项目补助。
支持沈阳浑南科技城“一城一园三区多组团”引进高端研发机构,对已落地的最高给予3000万元支持,对年度绩效评价达标的再给予最高1000万元后补助,连续支持3年。支持企业牵头组建新型研发机构,鼓励与产业园区共建公共技术平台、工程化试验平台。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年度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支持重大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对引进国家重点项目研发成果在沈转化和产业化应用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后补助。
为确保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沈阳新出台了《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重点在七个方面予以20条政策支持,内容包括:进一步实施减税降费。继续实施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免税减税,以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惠企政策。预计2022年全市新增减免税额将达到30亿元。
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每年安排3000万元以上资金,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奖励。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不含)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含)以上,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平台(项目)的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于从事商品批发、零售、房产中介等行业的互联网个体经营者,允许多个个体经营者登记为同一个经营场所,由托管机构提供住所托管服务;不在禁设区域内的个体经营者,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持续放宽住所登记条件。
辽沈晚报记者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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