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春节消费提示
新春佳节即将到来,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春节消费提示,提示广大消费者理性预订年夜饭、谨慎购买预付卡,自觉抵制餐饮浪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春节期间,不少消费者选择在饭店吃团圆饭。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餐饮企业;要签订合同,对用餐时间、价格、菜品、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餐饮经营者不得设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
春节期间,有些饭店、美容院、健身会馆等场所会推出各种优惠办理预付卡的活动,消费者不要被打折、赠送等宣传所诱惑,一定要考虑实际需要、使用频次等因素;如果确需购买,也要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企业,尽量购买周期较短、金额较少的预付卡;要与经营者签订合同,对使用规则、违约责任、退款方式等进行约定。
请广大消费者了解并积极遵守相关法律,不论外出就餐、网上订餐、家庭聚餐,都要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自觉做到合理点餐、光盘行动、剩菜打包,坚决拒绝“舌尖上的浪费”。消费者应索要并妥善保管消费凭据,遇到消费纠纷,积极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也可拨打12315电话或者登录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苏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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