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期间沈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00余场次
在12月4日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沈阳市司法局与沈阳市委宣传部联合制发《沈阳市2021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在全市大力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迅速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同时,全面总结“七五”普法经验成果、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并于12月3日举办了“12·4”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七五”普法先进事迹展演大型主题活动。
记者了解到,“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期间,沈阳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广泛运用重要街路LED大屏幕、建筑工地围挡及火车站、地铁站等人流密集点位宣传载体,集中投放宪法宣传海报。全市13个区、县(市)及市直单位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共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00余场次、参与群众20余万人,发放各类宣传品30余万份。辽沈晚报记者 胡月梅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