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私油“假实惠” 3人被警方刑拘
“咱这油都是产地拉回来的!加油站加利太高,咱这油便宜得多呢!质量杠杠的!92都顶95烧……”这是私油经营者的宣传。
昨日记者从朝阳警方获悉,三名非法倒卖成品油的男子被警方抓获。
2021年10月中旬,朝阳市公安局南塔分局获悉了一条非法倒卖成品汽油、柴油的线索,在相关警种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民警经多日侦查工作和信息研判,成功地掌握了该非法倒卖成品油团伙的人员构成、买家链条和供货方式,该团伙倒卖成品油经营时间久、销售数量大、涉案金额多,具有明显的法定危害性。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王某、孟某和孙某三人长期驾驶装有装有汽油桶的车辆穿梭于城市之中,向私家车出售并加注汽油,而且装载汽油桶的车辆就是普通的轿车和面包车,可以说根本没有任何运输危险品的保护措施。
在证据链条成熟后,南塔分局果断出击,兵分多路,一举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孟某和孙某抓获,并现场在王某的面包车内查获了汽油20桶,每桶容量达30升;在孟某的中型罐式货车上查获柴油2.34吨;在孙某的中型罐式货车上查获柴油2吨。经鉴定,对该批产品所检项目中,乙醇含量及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均不符合GB18351-2017(VIA)标准中的规定。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孟某和孙某三人对非法倒卖成品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三人已被南塔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所收缴的汽油和柴油均依法予以扣押,为违法人员提供油源的加油站已被依法查封,案件相关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警方提醒
非法储存、销售的散装汽油不但不能保障汽油质量,而且会导致使用车辆受损,甚至会危及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严禁私自销售、运输汽油。
“黑油车”没有任何消防设施,人员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容易引发火灾甚至爆炸等安全事故,而且油品来路不明,长期使用容易对汽车零部件和发动机造成损伤。因此,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应到正规加油站加油。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公安机关将持续打击私油,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民如果发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汽油等危险物质的行为,请积极举报并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上述违法行为。
辽沈晚报记者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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