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6个指标成为全国标杆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邱菊)记者10月12日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沈阳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全市上下倾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
在国家上半年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中,沈阳市被评为全国标杆城市,成绩被评定为优异,在80个参评城市中排名第19位,连续两年成为东北地区唯一的标杆城市,是全国进步速度最快的14个城市之一,其中营商便利度得分82.38分,比上一年度提高10.4个百分位,成为全国12个提高10个百分位以上的城市之一;办理建筑许可、招标投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等6个指标成为全国标杆。
今年年初,沈阳市被确定为全省“只提交一次材料”试点城市。在供给侧,沈阳全面推动信息在线提交、材料共享获取、印章在线签署、证照在线出具。与年初相比,全程网办事项占比提升37.1%、即办事项占比提升40.1%,网上实办率提升13.2%,政务服务“好差评”满意度达到99.9%,超过85%的办件应用“不见面”方式办理。在需求侧,从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出发,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统一出证”的套餐式服务,优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办事体验。
记者还了解到,沈阳市是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试点城市。今年以来,沈阳持续加大改革力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的总体审批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