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货车限行管理规定调整
昨日,辽沈晚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为缓解沈阳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优化城市货车结构及通行管理,强化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有关规定,沈阳市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调整货车限行管理措施。
一、调整后的货车限行规定
1.北陵大街、青年北大街、青年大街、青年南大街、中山广场环路、西顺城隧道、风雨坛隧道、五爱隧道、奥体隧道、浑南西路隧道等,全天禁止货车驶入。
2.中心城区的高架桥上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车驶入。
3.二环区域内道路(含二环路):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一切货车驶入;7时至22时禁止除轻、微型的厢式、封闭车型以外的货车驶入。
4.三环区域内道路(不含三环路):7时至22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驶入。
5.四环区域内道路(不含四环路、高速公路):7时至22时禁止国Ⅲ排放标准的重、中型柴油货车驶入。
6.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畜力车等,全天禁止驶入三环路内道路。
7.民生运输、城市运维、工程建设等确因生产、生活等运输需要,须驶入限行区域的,通过互联网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电子通行码后方准行驶。
8.新能源轻、微型的厢式、封闭货车在取得电子通行码后,除特殊规定道路外,全天允许通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内容中二环路是指沈水路、揽军路、重工街、白山路、陵北街的白山路以南路段、金山路、观泉路、高官台街、新立堡东街等道路及上述道路上的高架桥。三环路是指沈阳绕城高速公路。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货车驾驶人该如何申领电子通行码
为解决货车限行规定与保障城市运行特殊货运需求之间矛盾问题,沈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在交管“12123”上开通了“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功能,专门针对有特殊货车通行需求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办理“货车通行码”的相关服务。
辽沈晚报记者 李毅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