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入选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建设试点城市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李欣)10月6日,记者从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国务院安委办近日在安徽合肥召开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现场推进会,确定沈阳等18个城市(区)为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近年来,沈阳市从科技、管理、文化三个维度持续发力,统筹建设智慧应急管理“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构建信息采集全角度感知、业务平台智能统管、决策分析灵活精准、监督指挥快速高效、多源数据互通共享的城市安全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新模式。建成管理对象、监测预警、事件事故、应急资源、应急力量、日常监管等专题库,为城市安全风险全链条综合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筑牢数据底座。
沈阳市编制45个重点行业的企业风险源辨识建议清单,出台《沈阳市行业和区域安全风险评估规范》《沈阳市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规范企业自查、部门核查、三方评估工作流程,按照“1+13+45+N”(市安委办专班、13个地区、45个领域、N家企业)模式,分域分级开展城市安全体检;对生产安全、公共安全和自然灾害等45个领域、14个功能区的2.46万个城市运行风险点,编制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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