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走实走深”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 记者丛焕宇报道 自省委部署开展“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专题讨论以来,本溪市抓牢“优化营商环境是振兴发展的首要突破口”这一牛鼻子,通过集中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大讨论等形式,不断根植“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观念,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走实、走深,形成助推营商环境大提升的浓厚氛围。
对标省委要求,本溪市开办了“百姓看担当”大型电视问政栏目,将共建共享最优营商环境与民生挂钩,鼓励广大市民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直击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痼癖顽疾,要求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坦诚担责,有力推动干部队伍作风转变。
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本溪市将全市24671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全市6861个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中,除48个不宜进厅事项外,其余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真正实现“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同时办”。
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本溪市进一步清理废除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权。同时,积极组织电商直播节,围绕“出口转内销”“辽东好货卖全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等系列主题,用“云端”拉动消费。
引导和服务企业技术创新,本溪市积极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科研平台为支撑的自主创新体系,确保全市产学研三位一体,同步提升。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按照“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要求,本溪市公安局制定实施助力经济优质发展35项举措。
确保企业和群众少跑腿,本溪市纪委监委同步跟进,对发现的问题及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坚决说不。截至目前,本溪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已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31件,立案49人,党纪处分28人,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4人,通报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4起4人。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