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试点范围达6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和民政部、省政府工作要求,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已列入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清单。2月2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试点范围达6市。
据介绍,2020年9月,我省新建的全省婚姻登记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具备全省婚姻登记机关互联互通、全国联网核查、人像采集比对、网上预约预审、部门数据共享等功能。2020年10月31日,“辽事通”APP和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同步开通了预约登记窗口,与新系统和省政府一体化平台对接,群众通过手机和电脑客户端进行预约登记,按照预约时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业务即可。同期,省民政厅指导在沈阳市开展了婚姻登记“跨区通办”试点,截止到2021年2月22日,沈阳市共办理婚姻登记“跨区通办” 5461对。
日前,省民政厅批准大连、丹东、营口、辽阳、铁岭5个城市为新增试点城市,拟于上半年开展跨区域婚姻登记工作。届时,试点城市的居民,在本市任何婚姻登记机关均可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记者 关艳玲 通讯员 方媛媛 吕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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