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为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上户口
近日,朝阳市民政局联合朝阳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做好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滞留在救助管理机构和公办福利机构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集中落户登记,全市有84名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有了自己的户口。
通知明确,救助管理机构和公办福利机构,根据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情况,分别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安置申请,民政部门根据安置申请提出落户安置方案报请同级政府批准。救助管理机构和公办福利机构凭政府批准的落户安置方案,到拟被安置的公办养老机构或公办福利机构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分局)提出落户登记申请。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及时办理户口登记,将户口集中登记在公办养老机构或公办福利机构集体户。
通知要求,公办福利机构通过此次集中落户工作,彻底解决无户口问题,严禁新增。对于滞留在救助管理机构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新增流浪乞讨人员,由民政部门每半年集中启动一次落户登记办理程序,予以集中解决落户问题。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无户口问题,是困扰民政部门落实救助政策问题所在,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因没有户口,无法获得社会救助,无法缴纳医疗保险,患病得不到有效治疗。本次集中落户登记,是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重要举措。
记者 关艳玲 通讯员 吕淼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联播+ | 从相“加”到相“融” 习近平绘就媒体融合发展蓝图
-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强调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发挥改革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关键作用
- 美国将维持对华加征关税,华春莹:与中国脱钩就是与机遇脱钩、与世界脱钩
- 北美观察丨一场大雪卸下政客的几层滤镜?
- 中方公布涉加勒万河谷冲突消息出于什么考量?外交部:对卫国戍边英雄烈士的应有敬意
- 习近平给上海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百岁老战士们的回信
- 8位外国元首或政府首脑接种中国疫苗,华春莹:这是对中国疫苗投下的信任票
- 洪泽湖鱼族馆引客来
- “人权至上”的美国为什么频频被曝漠视生命?
- 海外网深一度:美国民众在寒风中发抖,政客却“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