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印发实施意见 聚焦七项任务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我省印发实施意见
聚焦七项任务
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近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我省正式印发《关于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从体制机制、产业对接、科技创新、金融创新等7方面加强与国家重大区域对接,目标是到2025年,初步建立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体制机制,建成一批示范引领作用大、辐射牵动能力强的合作平台与承接载体。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以沈阳与北京对口合作和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建设为切入点,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承接非首都功能的产业转移,深化区域产业联动发展。以辽宁与江苏、大连与上海对口合作为切入点,对接长江经济带建设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建设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新前沿。以共建产业园区、深化科技创新合作为重点,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推动辽粤港澳产业对接合作。以发挥辽宁的引领带动作用为重点,加强东北区域内部合作,加速推进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7项主要任务。从营商环境优化、国有企业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入手,强化体制机制对接合作;从提升传统产业、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深化现代农业对接入手,强化产业对接合作;从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推动优质教育合作发展、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入手,强化科技创新对接合作;从畅通对外交通衔接、建设东北亚经贸合作中心枢纽、推动双向投资合作、加快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入手,强化对外开放对接合作;从推动金融及投资合作、探索复制金融政策入手,强化金融创新对接合作;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入手,强化生态环境建设对接合作;从扩大文化和旅游合作交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强康养产业协作入手,强化文旅康养产业对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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