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市场主体总量突破400万户 比上年同期增长7.84%
本报讯 记者赵铭报道 2020年以来,我省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保市场主体”出台惠企政策,保障市场主体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有序发展。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405.61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7.84%。
2020年年底,我省实有企业108.23万户,实有个体工商户290.39万户,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98万户,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8.04%、7.92%和1.88%。2020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60.47万户。
从产业结构来看,我省实有市场主体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5.13∶9.72∶85.15。其中,实有第一产业市场主体20.8万户,同比增幅为16.75%,增幅最大。从行业分布来看,实有市场主体的所有行业均实现同比正向增长,增幅最高的5个行业分别为教育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占比持续扩大。截至2020年年末,我省实有民营市场主体达393.5万户,同比增长8.02%,占全部实有市场主体总量的97.02%,较上年同期提升0.17个百分点;提供就业岗位1211.7万个,成为拉动就业的主要力量。
“十三五”期间,我省市场主体总量稳步增长,较“十二五”期末增长50.12%。新设各类市场主体307.84万户,是“十二五”期间的1.6倍。其中,新设企业80.1万户,是“十二五”期间的2倍;新设企业占全部新设市场主体的26%,占比高于“十二五”期间5.11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相对于个体工商户,越来越多的创业者选择企业投资经营,新设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比例为36%,比“十二五”期间增长0.1个百分点,居东北地区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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