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上半年实现1512元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董丽娜报道 银行存款利息,房屋租金……来自国家统计局沈阳调查队的示,今年上半年,沈阳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实现1512元,同比增长1.8%,增幅比一季度扩大1.3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
今年上半年,沈阳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实现1512元
同比增长1.8%,增幅比一季度扩大1.3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沈阳调查队专家分析认为,沈阳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中心城市辐射作用增强,使得沈阳房屋价格稳中有升,租金价格亦水涨船高是推动财产净收入上涨的主要因素。
今年上半年,沈阳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实现202元
同比增长7.1%,增速比一季度实现由降转升
专家分析认为,沈阳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提高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疫情防控趋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不再保持市场行情摸不准的观望态度,积极承包,从而推动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上涨。从发展看,随着有效整合土地资源,农业规模化经营进一步递增,从土地中获得的财产性收入将是农民增收新的增长极。
财产性收入
是指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动产和房屋、车辆、收藏品等不动产获得的收入。
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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