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起 沈阳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可“全市通办”
北国网讯 (记者 李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自今年7月1日起,涉及7个部门的115项便民服务事项将全部纳入“全市通办”事项范畴。沈阳市民在全市任意一个社区均可办理通办事项。
6月29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按照沈阳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工作部署,沈阳市民政局与市营商局共同牵头探索推行了全市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全市通办”。有了沈阳市信息中心的技术支持,相关部门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搭建了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打破了沈阳市民的居住地和户籍地限制,让群众在全市任意一个社区均能申请办理服务事项,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经过一年多的试点运行,“全市通办”各方面条件已日趋完备,拟于7月1日起在全市社区正式推行。

最终,涉及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房产、卫生健康、医保、工会、残联等7个部门的115项便民服务事项被纳入了“全市通办”事项范畴。其中包括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60精简退职职工待遇等5个类别的21项服务事项等等。按照“同一事项同一申报条件、同一办理流程、同一办理标准”的原则,沈阳市建立了统一的“通办”业务标准。
目前,“全市通办”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了与社会救助、就业创业、住房保障、医保等8个业务系统和网上信访受理中心的对接,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索引项办理服务事项,受理居民诉求,相关数据信息实时同步到居民个人事项信息库,生成数据全部汇入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平台通过统一社区入口提供无差别受理服务,通过跨地域、跨系统、跨业务、跨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实现了居民信息的“一次认证,多点互联”。试运行期间,全市社区通过“全市通办”服务管理平台为居民办理服务事项16.5万件次,其中跨区域办理338件次,比对数据9.1万条次,减少重复要件3.9万个,大幅节约了居民群众办事的时间成本。
据统计,试点运行期间,通过压缩流程、减少环节、简化手续,“全市通办”让居民办事时限平均缩短了50%以上。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