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境电商平台开店最高补助300万元
沈阳市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设店铺的沈阳卖家等经营主体将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沈阳市商务局相关部门对外介绍了相关扶持政策。
对经沈阳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为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且正常运营,投入使用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且入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达到20家以上的,给予园区运营方投入使用面积每平方米50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每个园区资金扶持不超过300万元。
同时,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针对特定国家和地区开设子网站或独立页面。对年度服务沈阳企业活跃用户数量超过30家的营销平台及以平台或平台用户名义实现出口达30万美元的贸易平台,按以下标准给予扶持:针对英语国家和地区开设子网站或独立页面的(按域名区分),单个域名在上年度询盘超过50个的,每个网站域名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扶持;针对非英语国家和地区开设子网站或独立页面的(按域名区分),单个域名在上年度询盘超过50个的,每个网站域名一次性给予15万元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沈阳市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设店铺的沈阳卖家,在沈阳市域内建立跨境电子商务O2O线下体验店,累计营业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且正常运营,售出货品经海外直邮或由沈阳保税仓保税备货分单派送,纳入海关跨境电商贸易统计数据,年度销售额达50万美元以上的,按照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每家企业资金扶持不超过300万元。
沈阳市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对与在沈高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并引进跨境电商相关专业毕业生到企业工作的,或与在沈社会培训机构(具备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培训资质)签订人才合作协议并引进培训毕业学员到企业工作的,用人单位每引进一名本科学历及以上并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为该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的,给予6000元资金扶持;每引进一名专科学历并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为该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的,给予5000元资金扶持。政策支持3年。
沈阳市还鼓励在沈高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培训。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王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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