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网评】 别让一摊狗屎挡住了创城
穆云平
日前,一则外媒记者吐糟“在沈阳街头踩到狗屎”的微博开始在社交媒体迅速传播,并最终炸裂成了焦点话题,引来众多网友“围观”。
外媒记者的吐槽内容大致是:他来沈阳已经三年多。临回国之前,在街道上走的时候一不小心踩到一脚狗屎。近年来,沈阳的大街小巷狗屎越来越多……大多数养狗的人都会让自家宠物狗在大街上自由活动,并且事后也不会收拾掉它们排出的粪便,随着经济增长,中国民众生活越来越富裕,养狗的人也不断增多……但与此同时,街道上的狗屎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如今,关于养狗一族的不文明问题已引起(全中国的)重视……
这则怨怼不满看似是针对“狗屎”的情感宣泄,实际上却触及了一个虽不新鲜、却不容忽视的问题:“狗患”,该如何管理?
事实上,针对养狗问题,沈阳市早已立法。在2011年5月开始实施的《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中,第四章第十六条第五款已经对宠物狗狗屎有了明确规定:养犬人应当立即清除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
而且在《条例》第二十二条还明确表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五)款,养犬人未立即清除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的,由城市建设管理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罚款。应当立即清除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
虽然白纸黑字上面早已有了条文制定,但是在具体执法实践中,却极易遭遇到“一纸空文”般的尴尬:譬如如何对所养犬只的排便进行监督?难道要在每一只街上的宠物犬后面跟随一名执法者?宠物犬的主人如果拒绝缴纳罚款又该怎么办?……
诸如此类。
条文法规如果无法落实到现实层面,就必然会发生沙地上建楼的坍塌危险,并最终波及法规本身,外媒记者的“狗屎”遭遇不过是这种必然性的一种显现罢了。
而近期关于宠物犬管理的争议事件层出不穷:杭州一名孕妇因为宠物犬没有栓绳,与网红“Saya一 ”(陈某伊)发生肢体冲突,几近流产……
因宠物犬而生发出的争端最终指向性竟整齐划一:如何管理宠物犬只?如何把管理宠物犬只落实到实处?
这不仅是执法者面临的问题,也是法规制定者面临的问题。
沈阳市目前正在大力推进“三城联创工作”,城市管理职能大幅提升。然科学有效的管理宠物犬只,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宠物犬只管理办法,正是营造卫生城市的一个重要方面,更是打造城市优质营商环境的重要前提。
只有让法规更加切实可行,才能让法规有的放矢,更好监督被监督者,才能让外媒记者不再产生“ 希望下次来沈阳的时候,能够安心地在干净的街道上行走”的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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